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 时间:2015-11-04 点击数:

为确保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不断深化学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对党中央、习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的理解掌握,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根据吉林医药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组织学习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参与学习要正确对待,科学协调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2.教学相长原则。正确认识培训过程中“授”与“学”的关系,干部之间要相互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新的体会,并将学习成果传授所在单位的师生员工,确保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3.学以致用原则。要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服务自觉,切实将学习成果内化为检验自身言行的思想界限,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动力和方法,确保学习成果在发展实践中得以全面体现。

二、学习内容

主要围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针对性的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风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师风和警示教育,组织学校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深入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重点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中央和省委出台的系列制度规定。

三、时间安排

学习从2014年2月开始至2014年9月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1.动员阶段(2014年3月)。学校党委就专项学习对学校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动员,全面提升对学习认识。学校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动员部署,组织开展相关的学习动员活动,促进普通党员充分认识、理解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2.自学阶段(2014年3月-4月)。下发“学习环节专项工作方案”,学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实际开展自主学习。

3.培训阶段(2014年5月-9月)。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安排为期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以集中讲授为主,以观看视频、网络学习、研讨交流和社会实践为辅的方式。

4.总结阶段(2014年9月)。全面总结学习过程,形成总结报告。

四、学习方式

1.个人自学。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自主选择相关的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应不得少于20学时/月,自学期间,每名领导干部应形成学习笔记,注明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心得体会,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抽查。

2.网络学习。利用“吉林省党员领导干部网络培训学苑”的平台,确定6-8门与党的群众路线相关的课程,组织正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指定课程的学习。

3.集中培训。除按规定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外,活动期间针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组织6-8次专题讲座,由外聘专家、学校领导及校内专职教师担任主讲;利用学校党委党校教学资源,针对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组织一期专题培训。

4.专题讨论。每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期间,应安排不少于1个学时的专题讨论;活动开展期间,适时组织开展“公与私、对与错、荣与辱界限”的专题大讨论,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学习认识和查摆出的不足,至少撰写一篇思想体会或理论文章;每名党员要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一次专题发言。

5.集中测试。活动结束前,根据日程安排,针对学习情况,

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专项测试,了解学习掌握程度。

6.建立学习档案。学习环节结束后,根据学习安排,对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建立一份学习档案,档案材料包括:一本学习笔记、一份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一份专项测试试卷、一份学习日程安排及学习内容清单、一份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清单、一份“践行党的宗旨、坚持勤政廉政”承诺书。

五、工作要求

1.提升思想认识。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学习培训的重要意义,将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协调好培训与工作的关系,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2.保证学习时间。要将保证学习时间作为确保学习质量的重要前提,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严格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参加培训、开展学习,全额、足量完成学习任务,保证规定学时和既定内容全部完成。

3.增强工作实效。要将保证质量作为学习的根本出发点,要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主动开展自学,认真做好预习和复习,不断深化对党的群众路线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的理解掌握,将学习成果内化为政治觉悟、思想水平及服务能力的提升与完善并最终落实于工作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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