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党支部:
现将省高校工委下发文件《关于七起高校公款旅游典型问题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支部安排时间进行专题学习,切实提高防范与自律意识,强化纪律与规矩意识,引以为戒,抓好相关规定的落实,于2016年1月5日前将专题学习情况报基础医学院综合办公室。
附件:关于七起高校公款旅游典型问题的通报
中共吉林医药学院
基础医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吉高校纪字〔2015〕6号关于七起高校公款旅游典型问题的通报.pdf】已下载getClickTimes(102682,1213330356,"wbnewsfile","attach")次